10月21日,省财政厅透露,为支持洪涝灾害地区灾后重建等工作,已筹措经济建设领域专项资金2.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经济建设领域支持灾后重建资金达1.18亿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元、交通应急抢修资金1500万元和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费300万元。省财政厅还与省发展改革委调剂年初预算安排基本建设等资金1.2亿元,省交通运输厅则调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00万元,用于葫芦岛、丹东等地水毁桥梁、道路及农村饮水工程的修复。
目前,各地正在全力以赴抓紧抢修。截至10月8日,灾区受损供气管网和供水管网大部分已修复完成;累计完成路基工程63824.4立方米、防护工程47951.05立方米、路面基层6355.2立方米;农村作业路也已基本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