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1岁的小花(化名)遭逢不幸,其母亲的前男友对她实施了多次猥亵与奸淫,并拍摄了相关视频和照片。事件发生后,小花在母亲陪同下接受了精神心理治疗与康复。
面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悲剧,检察机关如何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全面、全程保障未成年受害者的权益,成为重要课题。
经过审理,法院判定被告人犯有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以及跟踪落实监护令,助力小花摆脱困境,恢复正常的学业与生活。
面对被告人供述不实的难题,检察官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确保涉案电子设备被扣押;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运用多种方式补充证据,最终构建起完整的电子证据链。结合未成年受害者的特性,检察官综合考量其陈述的完整度、印证性与合理性,以及被告人的无据辩解,结合生活经验全面审查证据,确保证明体系完整,从而确认案件事实。
在排除被告人的辩解后,检察官认定其具有加重处罚情节,依法提出从重惩处建议,得到法院采纳。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小花因受侵害产生心理创伤,其母已安排专业心理诊所进行疏导。鉴于小花系未成年人,维权能力较弱,检察机关支持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心理治疗与康复费用。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一诉求。此举也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上海首例支持此类心理治疗与康复费用的案例。
除了刑事诉讼与支持民事索赔,检察官还注意到小花家庭经济困难。在深入了解其单亲家庭背景、母亲抚养压力及未得到有效赔偿的情况后,检察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小花申请到救助金,助其缓解经济困顿,回归正常生活。
此外,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家庭保护缺失,检察官对小花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及监护人履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学习性教育知识,提升小花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在后续跟踪中,小花家庭监护状况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