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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共有产权房建设导则征求意见:可通过隔墙灵活划分户内空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3 02:02: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97
核心提示:(记者吴娇颖)记者今日(2月2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修订版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吴娇颖)记者今日(2月2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修订版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9月《导则》发布以来,截至目前,已有37个项目约4.3万套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导则》设计建设并陆续交用。考虑新政策、新标准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影响,结合百姓生活需求,需对《导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据悉,此次《导则》内容共11条,包括选址规划、社区环境、配套设施建设、户型面积等方面。新版《导则》拟明确,中心城区按照建筑层数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提倡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

中心城区住宅建筑层数不同,面积标准不同

“全面两孩”及居家养老使现有一部分家庭的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导则》修订考虑家庭代际及两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

新版《导则》提出,中心城区按照建筑层数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将原“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修改为“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对于除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仍保持最大套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但取消了原“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可按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大套型的比例。

为了发挥竖向空间功能布置的灵活性,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的层高调整为2.9米。此外,依然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针对本次修订中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套型面积执行差别化标准,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保障房政策咨询组专家钱嘉宏解释,调研中发现,购房人最关注的是居室数量,三居室是主力需求户型,因此本次套型面积上限标准修订是以三居室为设计原型,给出适宜的三居室套型套内面积指标,细致研究不同楼层的住宅楼不同组合情况下的楼层公摊面积等,最终确定了目前按楼层差别化制定面积标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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