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被“双开”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被“双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9 00:31: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易鑫在线网  浏览次数:136
核心提示: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利用职权培植个人势力,搞亲信圈子,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污染了党内政治生态,在组织审查调查期间,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调研之名携带亲属同行,接受下级单位安排的旅游、宴请;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亲属在承揽工程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于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中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于江简历

于江,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安徽临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3月至1978年12月安徽省临泉县陶老公社工商所会计;



 

  以上是“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于江被“双开””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