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慈利姐妹为父追凶25年案庭审:嫌疑人翻供称并非故意杀人
父亲被人杀害,湖南慈利俩姐妹为父追凶25年,直至2019年9月29日警方找到犯罪嫌疑人。11月17日上午,案件在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长达5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标突然当庭翻供,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其姐姐张某春在庭审中表示对检方指控的窝藏罪认罪认罚。15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此案。
受害者小女儿张阿琴表示,“二十多年来,张某标改名换姓一直在逃避法律的制裁,且张某标及其家属从未有过任何道歉安抚行为,在经济上也从未协商过补偿,还变本加厉破坏父亲的坟墓,不可原谅。”
此外,张阿琴还表示,母亲当年在追凶路上出车祸死亡,肇事司机逃逸,等父亲案件结束后,自己和姐姐还要为母亲讨回公道。“他逃逸23年了,今年8月底肇事司机终于向我们当地公安表达自首的意愿,父亲案件结束后我还要为母亲讨回公道。”
11月17日庭审现场。受访者供图
嫌疑人当庭翻供不承认故意杀人
11月17日9时,此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午休庭一个小时后继续审理,直至15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标当场翻供,对此前签字的故意杀人罪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予以否认。张某春表示,对其窝藏弟弟的行为没有异议,对检方指控的窝藏罪认罪认罚。
张某标说,其父亲在和张国恒争执期间,张国恒挥舞着锄头打伤了自己的母亲。张某标看到后,上前抢夺张国恒的锄头,期间被张国恒掐住脖子,于是用绑在腰间的刀砍伤了张国恒的手臂。之后自己逃跑,张国恒紧追不放,自己出于正当防卫又用刀捅了张国恒的肚子。张某标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而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此前,慈利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据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标)供述:25年前,当他意识到张国恒被自己故意伤害致死后,趁着现场混乱逃往后山,并翻过后山到达公路拦车前往宁乡,躲在宁乡的小姨鲁某英(目前已患病去世)家中,不久后被张某春接到广东。2008年,在小姨的帮助下,张某标在湖南某地重新上户口并更名为张某,之后,张某(张某标)将户口迁往妻子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云浮市,并在广东打工。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标犯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规定,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犯故意杀人罪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张某标犯案时16岁,检方在庭审中建议法院判处张某标无期徒刑。
张阿琴没有想到,张某标会当庭翻供。其表示,“二十多年来,张某标改名换姓一直在逃避法律的制裁,且张某标及其家属从未有过任何道歉安抚行为,在经济上也从未协商过补偿,还变本加厉破坏父亲的坟墓,不可原谅。我们要求法院对张某标处以死刑的处罚,张某春因包庇重大犯罪,应给予5年至10年的处罚。”
被告人张某标(右)、张某春(左)。受访者供图
父亲被刺死,嫌疑人一人逃跑一人被取保候审
据慈利公安微信公众号,1994年7月2日11时许,慈利县洞溪乡洞溪村村民张某卓一边向乡政府跑一边叫着:“我把张国恒杀了!我把张国恒杀了!”一声声惊叫让这个深山小村的寂静被彻底打破。
当乡政府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准备赶往案发现场时,张某卓已到达乡政府,嘴里不断念着:“我把张国恒杀了......”乡政府工作人员只好先把神情惊慌的张某卓带到洞溪乡公安执勤室,交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置。
慈利县公安局此前发布通报称,经执勤室民警初步调查,张某卓与张国恒、张某兵因在稻田引水灌溉期间发生冲突,在扭打过程中,张国恒被张某卓用杀猪刀砍伤,之后张某卓之子张某标(16岁)拿着另一把杀猪刀来到事发现场,与张国恒进行扭打,最终张国恒被张某标用杀猪刀刺伤,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卓被警方控制,张某标却逃离现场,不见踪影。
经法医鉴定,张国恒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多次刺击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4年7月7日,张某卓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慈利县公安局收容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标外逃。1996年3月,张某卓被关押847天后,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警方称,事发现场部分痕迹已被案发后闻讯赶来围观的村民踩踏破坏。
1996年慈利县公安局开的关于张国恒被杀的案情说明、俩姐妹小时候的合影和父亲的照片。新京报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