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犯王俊帅被执行死刑 婚外情引发致命悲剧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故意杀人犯王俊帅被执行死刑 婚外情引发致命悲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3 00:28: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95
核心提示:2024年4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故意杀人犯王俊帅执行死刑。此前,该判决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1年,和某梅与张某某结婚

2024年4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故意杀人犯王俊帅执行死刑。此前,该判决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1年,和某梅与张某某结婚。2016年,王俊帅与已婚的和某梅在浙江打工时相识,并在明知其婚姻状况的情况下,共同居住于单位提供的夫妻房。2017年,两人在王俊帅家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生活。2019年初,王俊帅因和某梅与闫某平微信聊天产生不满,双方关系破裂。和某梅随后回到平遥,与闫某平成为情侣并同居。

同年6月,王俊帅试图带和某梅离开平遥遭拒。他购买摩托车、望远镜、GPS定位器,于6月23日到闫某平住处踩点,并购得一把菜刀。当日晚10时30分许,王俊帅潜入和某梅、闫某平住所附近院内。次日凌晨2时,趁二人熟睡之际,王俊帅卸下纱窗,爬窗入室,用菜刀砍、割闫某平颈部,致其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和某梅惊醒后,王俊帅带她逃离现场。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认定王俊帅犯故意杀人罪及重婚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俊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王俊帅的死刑判决。

法官指出,王俊帅与有夫之妇和某梅结婚,构成重婚罪。其因感情纠纷,蓄意杀害闫某平,深夜爬窗入室,使用预购菜刀砍杀熟睡中的被害人,犯罪手段残忍,事后毫无悔意,甚至企图逃往国外逃避法律责任。鉴于其主观恶性深重,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系累犯,应依法严惩。



 

  以上是“故意杀人犯王俊帅被执行死刑 婚外情引发致命悲剧”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