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因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报而停牌1个月后,瀚叶股份(600226)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实上,利空还不止于此。6月11日,瀚叶股份又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瀚叶股份在公告中警示投资者:若在6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9年年报,公司股票将在7月1日强制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在8月30日前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报,公司股票将再次停牌并可能被暂停上市;若在10月30日前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报,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不过,这一系列的风险警示对投资者而言已经无济于事。因为从4月30日起,瀚叶股份就开始连续停牌,6万投资者已无法交易。特别是在瀚叶股份存在违规担保、年报“难产”、被立案调查,以及存在退市风险等诸多利空因素影响下,复牌后的走势不容乐观。目前投资者最关心的事情是,能否要求瀚叶股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杨泉军律师表示:在2020年4月30日停牌时持有瀚叶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复牌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具备维权资格,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免费咨询律师,或者等待证监会做出处罚后,自行向法院起诉,要求瀚叶股份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瀚叶股份被立案调查,表明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在瀚叶股份停牌之前买入其股票,可视为与其信息披露具有交易因果关系。因此,如果瀚叶股份复牌后股价下跌而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推定其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损失因果关系,瀚叶股份应当依法赔偿。”杨泉军律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