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凌晨,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京沪高铁)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显示,京沪高铁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88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3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3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京沪高铁募集资金总额为306.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4033.32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36亿元。
此次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京沪高铁”,股票代码为“6018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京沪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0816”。
公告披露,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并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京沪高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628563.00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2.8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910648.4611万股。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73770484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8.9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69044516股将进行回拨。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调整为2269015516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6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4284.4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3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公告提示,投资者请按4.88元/股在2020年1月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1月6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京沪高铁成立于2008年1月9日,注册资本为428.2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旅客运输业务、咨询服务、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物业管理、物流、仓储、停车场业务等。
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京沪高铁49.76%的股份,为京沪高铁控股股东。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国铁集团”)直属全资企业,国铁集团为京沪高铁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招股书,京沪高铁本次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收购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65.0759%股权,收购对价为500亿元,收购对价与募集资金的差额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京沪高铁是中国最赚钱的高铁线路运营方,招股书显示,2016年度至2018年度,京沪高铁的营业收入连年上升,2019年1-9月营收达到250.02亿元;2018年度净利润达到102.48亿元。而京沪高铁的资产负债比只有14.6%。2016年至2018年,京沪高铁毛利率逐年上升,从42.33%到46.08%再到47.69%,2019年1-9月,京沪高铁毛利率达到52.58%。
2019年12月25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京沪高铁”)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预计了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
招股书显示,京沪高铁预计,2019年度营收为315亿元-330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1.10%-5.91%;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110亿-120亿元,同比增长7.34%-17.10%。
公告称,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预计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