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利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约一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再次开庭。
今年31岁的当事人徐枣枣(化名)介绍,2018年11月,她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医生告知国内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相关服务。为此,徐枣枣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庭审结束后,徐枣枣表示,无论再次开庭后的结果如何,希望能尽自己最大努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这项权利。她还介绍,不少网友向她分享,在该案立案和开庭前,许多人甚至不知道在国内单身女性是无法冻卵的。徐枣枣认为,能让更多人了解到现行的政策,也是这次开庭除了关乎她自身诉求外的意义。
徐枣枣的代理律师于丽颖表示,她目前对庭审结果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她认为,对于此类影响性诉讼,能引发公共讨论已是一种价值的体现。
据徐枣枣介绍,出席庭审的被告医院方表示,理解单身女性的需求,但冻卵技术上仍存在风险,加之国家法律法规未放开,无法提供冻卵服务。
现行的原卫生部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意味着在国内,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不在允许范围内。
2017年12月27日,原国家卫计委在其官网公布了一封对人大代表“呼吁放开单身女性生育权”的答复函,文中称,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通过法律进行许可与我国传统价值、公序良俗不相符合。答复函中还称,国家卫计委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调研,研究论证,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