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19年12月3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阳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东政办发〔2019〕58号),根据修订办法可知,东阳市公租房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内的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低于45平方米;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4)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申请家庭成员如曾有转让住房(包括出售、赠与、分家析产等)行为已满2年;
(5)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6)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含房改、集资建房、借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等情况。
2、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内的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低于45平方米;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4)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申请家庭成员如曾有转让住房(包括出售、赠与、分家析产等)行为已满2年;
(5)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6)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含房改、集资建房、借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等情况。
3、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人具有市区内的居民户口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毕业未满7年;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
(5)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或进行自主创业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记录;
(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且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7)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申请家庭成员如曾有转让住房(包括出售、赠与、分家析产等)行为已满2年;
(8)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9)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含房改、集资建房、借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等情况;
(10)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家庭成员仅指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
4、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持有本市《浙江省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一年以上,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两年及以上的完税记录;
(3)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也未租住公房;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二、东阳市公租房去哪里申请?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东阳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可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向其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为个体户的向其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提交户籍、收入、不动产、车辆、就业、社保、公积金缴交等相关材料。
总结:东阳市公租房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各有不同,申请地方也不同,但都要提交户籍、收入、不动产、车辆、就业、社保、公积金缴交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