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会议同意,本公司参股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解散并进行清算注销,本公司将在电商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表决同意电商公司解散等相关议案。本公司持有电商公司 25%的股份,电商公司解散对本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一并同步了购买有机肥的相关决议,公告称:“会议同意,本公司向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有机肥,用于茅台酒有机高粱基地高粱种植,交易金额约为2,859 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李保芳、李静仁、王焱)回避了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