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万元乡镇建设工程款被乡政府拖欠多年仍未结清。中海海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正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建工”)于2025年起诉了江西宜春丰城市同田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同田乡政府”),要求支付拖欠多年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共计4600余万元。在一审和二审中,中海建工均胜诉,但同田乡政府败诉后仅支付30万元,之后再无动静。截至2026年10月,拖欠的工程款加上利息已超过5000万元。2026年8月和10月,中海建工向当地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但未收到任何回复。

2015年4月27日,中海建工与同田乡政府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丰城市同田乡镇村联动建设项目,负责道路、排水管道、土方、绿化、休闲广场等工程建设。一期前期项目包括孔家排洪渠道及中心小学箱涵工程、新区农贸市场土方工程以及多条道路及排水工程,工期从2015年5月3日至2015年12月2日,项目签订价款约5830万元。二期后续项目包括东西发展大道、南北发展大道、中大路道路和丰厚路的部分道路及排水工程,以及休闲广场施工项目,签订价款约2860万元。两个项目共计签订合同工程款8690万元。

2018年12月,丰城市审计局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最终工程结算款为7349.638759万元。然而,同田乡政府此后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丰城市同胜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投融资,项目负责人邹建国表示,除了休闲广场项目,其他均按期竣工并验收合格,早已投入使用,但同田乡政府仅支付了2800万元,先出让100亩宅基地来转抵支付工程款2300万元,后又支付了500万元。2020年1月6日,中海建工与同田乡政府签订《还款协议书》,明确同田乡政府拖欠工程款4549.638759万元,通过出让土地的方式分批偿还欠款。双方约定,2020年5月31日前,同田乡政府启动出让C-04-01地块27.44亩;2021年3月启动出让新城区B-10-01地块的剩余用地72.9亩,还款时间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协议还明确,若同田乡政府出现任何一期逾期还款,需按月利率1%的标准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