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添新丁本是幸福时刻,但上海的顾先生却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在他忙于照顾妻子和孩子时,接到一个自称儿童摄影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推销婴儿百天照上门拍摄套餐。顾先生从未与该机构联系过,对方却知道他妻子的名字、电话以及孩子的出生时间等详细信息。尽管他在电话中拒绝了推销,但这件事让他感到不安,于是立即报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家摄影机构的法人邹某某掌握了大量新生儿母亲姓名、电话、分娩医院及新生儿出生日期等信息。这些信息是从一个月嫂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王某某处购买的。检察官陈柳眉透露,从邹某某处扣押到的硬盘和电脑中获取到了3.9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某是月嫂服务机构派驻在一家医院产科的文员。她向邹某某出售自己掌握的母婴信息,并拉拢总公司文员刘某某参与其中。刘某某可以收集到各个医院汇总上来的母婴信息,编辑成Excel表格通过微信发送给王某某,再由王某某转给邹某某。最初每条信息售价8元,随着交易量增加,价格降至5元。三年内,王某某向邹某某出售了3.9万余条信息,非法获利31万余元,其中约16万元支付给了刘某某。
邹某某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一家话务公司,由其向新生儿母亲拨打推销电话。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和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10月28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并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六万元;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七万元;同时要求二人赔偿相应金额。邹某某因证据不足被存疑不起诉,但被公安机关罚款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