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被狗撞骨折索赔6.2万元 遛狗需谨慎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老太被狗撞骨折索赔6.2万元 遛狗需谨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4 19:55: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47
核心提示:11月3日,成都高新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61岁的王女士右手牵着她的小狗行走时,老庞所牵的小狗突然从左侧冲出,扑向王女士的小狗,导致王女士被牵绳绊倒受伤。王女士回家后感到双腿及右膝疼痛难忍,前往医院治疗并确诊为右侧髌骨骨折

11月3日,成都高新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61岁的王女士右手牵着她的小狗行走时,老庞所牵的小狗突然从左侧冲出,扑向王女士的小狗,导致王女士被牵绳绊倒受伤。王女士回家后感到双腿及右膝疼痛难忍,前往医院治疗并确诊为右侧髌骨骨折。

在治疗过程中,王女士自行垫付了医药费、交通费和辅助器材购买等费用。因未能与老庞就费用承担达成一致,王女士将老庞诉至高新法院,要求赔偿共计6.2万元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

高新法院审理认为,老庞未尽到对其饲养动物的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然而,监控视频显示,王女士在牵着小狗行走时速度较快,存在小跑情形,增加了摔倒的风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女士在行走时也应充分注意周边环境以避免摔倒。综合各方过错程度,法院认定老庞承担70%的责任,剩余损失由王女士自行负担。

法官提醒,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增强风险意识,承担好管理看护义务,防止动物伤害他人或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是“老太被狗撞骨折索赔6.2万元 遛狗需谨慎”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