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35773件,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案件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
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2.9万亿元。
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违法所得无处隐匿。
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等犯罪案件3.3万件。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
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
服务扩大内需。
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亿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服务金融健康发展。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服务扩大对外开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清理司法解释。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4.7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