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之锋、周庭被押往法院等候判刑
乱港分子黄之锋、周庭、林朗彦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一案,将于12月2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在包围警察总部一案中,黄之锋、林朗彦、周庭均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周庭另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还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其中,周庭已于今年7月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此前一度拒绝认罪的黄之锋和林朗彦,则于11月23日认罪。黄之锋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至于“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一罪,则获“不提证供起诉”(观察者网注,被告人只需在法庭公开承认有关的案情,及表示愿意签保守行为,而控方会向法官表示不提证供起诉,法官会立即撤销有关的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