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门诊过程中,受到了患者家属的“推搡、拉扯”,警方介入后对伤医者处以罚款,医生对该处理不满,随后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用医生自己的话说,“芝麻滚成了西瓜”。
庭审现场。湖南高院图
9月27日,这起历时三年多的医生不服公安行政处罚案,在经历了行政复议,长沙市岳麓区法院、长沙中院的一、二审,湖南高院再审及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之后,终获宣判:
判决确认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8月1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但保留其处罚决定效力。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及法院查明事实,2017年4月23日上午7时许,刘庭白因母亲王某病重,挂了序号为1号的湘雅三医院老年科门诊号,并与其父亲陪同到原告江凤林坐诊的老年科就诊。江凤林认为王某病情较重,建议其退号并转挂急诊。
刘庭白遂转号至急诊就诊,却被急诊医生告知急诊室无权限办理住院手续,患者需在门诊办理。刘庭白与其父亲又返回至江凤林诊室,要求为其母亲办理住院手续,江凤林称已退号转挂急诊,住院手续应由急诊办理。刘庭白与其父亲认为江凤林故意推诿、态度恶劣,遂与其发生争执,并发生推搡、拉扯。
报警后,9时许,岳麓分局银盆岭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处警。原告江凤林的伤情法医鉴定结果为左面部与左前臂有两处皮肤挫伤,评定为轻微伤。
2017年5月17日,岳麓分局作出第一次《处罚决定书》,决定以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对刘庭白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江凤林不服,向长沙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7年8月14日,长沙市政府作出第一次《复议决定书》,认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决定撤销并责令岳麓分局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