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中院对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
来源:梧州中院
9月8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持刀伤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文为泄私愤,在校园内肆意持刀砍杀多名师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小文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手段特别残暴,社会危害、影响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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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两名在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伤人事件中受伤、后由梧州市人民医院收治的学生,经积极治疗病情明显好转。专家临床会诊和综合评估认为,这两名学生已达到出院标准,予以出院。
当天下午,在梧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留观室,受伤学生小斌康复情况较好,在病床前蹦蹦跳跳。小斌的爷爷黄先生说:“经过医护人员的照料,小斌的情绪已经比较稳定,而且一直嚷嚷着想回家。”黄先生还说,小斌得知自己可以出院,还把小鞋子用袋子打包好,等待出院。
而在小斌病床旁边,同在此次事件中受伤的学生小荧正和母亲一起收拾东西,准备出院。小荧的母亲梁女士表示,4日当天她刚到医院时发现,女儿虽然身上没有严重的外伤,但是一直不说话,作为家长很为此担心。梁女士说:“后来有专业的心理医生到场,对孩子进行心理安抚。现在,孩子的情绪好了很多,我也总算放心了。”
6月5日,学生小斌和小荧顺利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