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在眉山、乐山两地身负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冯学华吗?被网友称为“悍匪”的他在逃亡439天后,于50岁生日时被警方抓获。
当他再一次出现在媒体面前,时间已过去7个多月,地点已换成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9日下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学华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
▲ 冯学华此前受审现场/图据法院
和刚被抓获时相比,冯学华像变了一个人,小平头配上黑色夹克,刮了胡子的脸上干干净净,圆润,也有了血色。
“他长胖了。”旁听席上,不少人纷纷感慨。
和被抓获时相比,冯学华是胖了不少。
被抓获那天,是2019年2月16日,冯学华50岁生日,村民们的当头一棒,让他被抓时的形象不堪:头上血迹已凝固,身上沾满泥土草屑。
在逃亡439天里,惊恐、害怕等情绪一直伴随着他,长期东躲西藏、食不果腹,让穿着一身绿色羽绒服的冯学华又黑又瘦,逃犯味十足。
被带回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后,他头上包扎着纱布,胡须稀疏,两只眼睛空洞无力,一直望在地上,仿佛随时可能睡着。
不过,面对民警端来的饭菜,他却一口气吃下五六片回锅肉,虽然话很少,但渐渐有了精神。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民警分析,逃亡时东躲西藏,被抓了,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此外,被抓了后的伙食,也要比逃亡时有规律,所以冯学华身体就长好了。
听到议论纷纷的冯学华头也没抬,径直走上了被告席。
3条人命,5宗罪,实际上,在宣判前,冯学华就似乎知道结果是什么了,在法律援助时,他先后拒绝了两拨律师,甚至在庭审时话也很少,面对法官的询问,他几乎都是回答一个字“是”。
他有愧疚,也有牵挂:是他的妻儿。
11月29日下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学华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