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儿童的幼师或涉嫌刑事违法
3月25日,河南商丘虞城县幼儿园老师殴打学生的视频流传网络。此后,虞城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说明了情况。通报称,网传学生被殴打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县教体局对涉事幼儿园开展教育整顿,对园长作出停职处理,对涉事人员予以开除,并安排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殴打儿童的幼师或涉嫌刑事违法。
有网友质疑,学校开除幼师就完事了吗?幼师的行为是否违法?一旦发现孩子可能存在虐待或被霸凌的情况,家长可以如何处理?针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邀请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法学博士贺海燕,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陆元辉进行了讨论。
殴打幼儿行为或涉嫌刑事犯罪
陆元辉律师认为,幼儿园开除教师只是幼儿园内部劳动人事处理。针对该幼师的行为,或涉嫌刑事违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结合多次殴打虐待、造成轻微伤的定罪司法实践,该行为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若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行为已涉嫌殴打他人,应处以治安拘留和罚款。”陆元辉说。
贺海燕认为,在刑事违法层面,该幼师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该女老师殴打幼儿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应由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该女老师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贺海燕说。殴打儿童的幼师或涉嫌刑事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