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浙江长龙航空一架从呼和浩特飞往广州的航班上发生了一起乘客在飞行途中进入卫生间吸烟的事件,疑似触发了机上烟雾报警装置。据一名乘客描述,当时飞机已接近广州,客舱灯光突然全部亮起,随后涉事人员被机场公安带走。

该乘客表示,事发航班为GJ8568,吸烟行为发生在飞机前舱卫生间。他正在睡觉时听到报警声,客舱灯光随即亮起,导致部分乘客感到紧张。根据他的回忆,当时飞机高度约为8000米。
同日下午,长龙航空的一名客服人员确认,航班上确实有乘客抽了电子烟,涉事旅客在航班落地后被广州公安带走进行调查。客服还强调,机上允许携带电子烟,但禁止在机上使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在民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包括电子烟)等行为被禁止。中国民航局发布的航空旅行常识也指出,符合运输要求的电子烟可以随身携带,但不得托运,且不允许在飞行途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