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启动智能驾驶系统,本以为能“安全”到家,结果途中发生事故,车还在走,人已睡熟……
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明确答案:醉驾入刑,不分手动还是智驾。2026年2月,周某醉酒后上车,开启车辆智能驾驶系统并设置导航,随即在车内大声播放音乐、倒头熟睡。车辆行驶过程中,与晏某驾驶并载乘贺某的无牌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晏某、贺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周某所驾车辆仍继续前行,后被民警拦停。
经鉴定,周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40.99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交警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周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周某虽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但其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