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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家庭矛盾辱骂殴打3岁女儿获刑 长期施暴被判虐待罪[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30 00:24: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6月28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内蒙古文某燕虐待女儿的案件。文某燕对不满3岁的女儿小洁长期施暴,法院认定其犯有虐待罪,且情节恶劣,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文某燕是小洁的亲生母亲

6月28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内蒙古文某燕虐待女儿的案件。文某燕对不满3岁的女儿小洁长期施暴,法院认定其犯有虐待罪,且情节恶劣,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

文某燕是小洁的亲生母亲。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她在监护和照料不满3岁女儿的过程中,因家庭矛盾将负面情绪转嫁给女儿。她以管教为由,多次对小洁实施辱骂和殴打,包括针对小洁未完成背诵唐诗、随意小便等行为进行体罚。小洁因被殴打先后两次就医,一次诊断为左侧额部头皮下血肿、头部软组织外伤,另一次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损伤。同年6月,小洁的父亲报案,文某燕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文某燕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文某燕提出上诉,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文某燕作为法定监护人,出于发泄个人负面情绪的目的,对未满3周岁、身心发育极不成熟且无自我保护能力的低龄幼儿长期、反复实施辱骂和殴打,并击打隐私部位,行为动机卑劣,手段粗暴。这些行为不仅造成幼儿身体上的损害,还对其心理造成了持续性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0条规定的“情节恶劣”。综合考虑文某燕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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