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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月薪过万 去超市却多次不付钱 贪小便宜吃大亏[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25 23:51:4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许某是台州玉环某自助收银超市的工作人员。2026年2月9日,他发现账目商品数量与货架实际库存不符,随即调取店内监控。监控画面显示,男子陈某多次直接将商品装进购物车,未付款便径直离开。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此前已多次实施同样行为

许某是台州玉环某自助收银超市的工作人员。2026年2月9日,他发现账目商品数量与货架实际库存不符,随即调取店内监控。监控画面显示,男子陈某多次直接将商品装进购物车,未付款便径直离开。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此前已多次实施同样行为。2月11日,许某整理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到案后,陈某交代,他发现该超市内无收银员值守,全程依赖顾客自行扫码结账,于是心生贪念,认为无人看管即便不付款将商品带出也不会被察觉。从2026年1月11日至2月9日,陈某先后5次进入该自助收银超市,采取不扫码、直接推送购物车出店的方式实施盗窃,窃得茅台酒、零食、生活用品等商品,涉案总金额累计达一万余元。尽管陈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其每一次作案均被高清监控完整记录。

案件移送玉环市检察院后,经审查认定,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3月17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玉环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陈某后悔莫及,表示自己每个月工资有一万多,不该贪这些小便宜。

“超市盗”是指在自助结账过程中,通过故意漏扫码、不扫码或扫码后删除等方式窃取商品的行为。随着自助收银等无人值守模式的普及,此类案件数量有所上升。检察官提醒,无人并不等于无监管,自助也不等于法外之地。自助收银超市内的监控摄像头和消费数据分析系统都是有效的事后追溯手段,任何异常操作都难以逃脱记录与核查。商家应加强自助收银区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增加警示提示,设置安全门警报,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广大市民应自觉文明购物,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牢记伸手必被抓,贪念毁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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