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发视频称,她带3岁的女儿去内蒙古通辽某洗浴中心洗澡后,孩子出现了身体不适的情况。1月18日晚6时左右,王女士带着她的双胞胎女儿到当地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回家后,小女儿一直说身上痒,晚上难以入睡。1月22日,王女士带小女儿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外阴炎,并开了杀菌消炎的药物。

据王女士提供的医院处方显示,她的小女儿被诊断为外阴炎,开药日期是2026年1月22日。王女士表示,这是她第一次带女儿去洗浴中心,目前孩子的症状没有明显好转,计划再次带孩子去医院复查。在视频评论区中,不少网友表示出于对水质问题的担忧,不会带小孩去洗浴中心或水上乐园等地。
洗浴中心的一名经理回应称,浴池每天都会更换和消毒水,但不可能每个顾客使用后都换一次水。经理还提到,未收到其他顾客反映1月18日洗浴后身体不适的情况。由于距离王女士带孩子去洗浴已经过去了6天,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是洗浴中心导致了炎症。洗浴中心建议王女士可以报警处理,以便通过警方获取回执单申请保险。
律师认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果能够证明女童患病与此次洗浴有因果关系,或者洗浴中心没有按照消毒标准进行消毒,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必要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