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日本政府主办的“领土·主权展示馆”增添了所谓三个“新证据”。 其实,笔者早在2016年出版的《钓鱼岛列岛归属考:事实与法理》一书及发表的文章中,已对这三个“新证据”做过分析、澄清与驳斥。由此可见,日方确实拿不出任何有价值的材料。
其中之一是1950年5月外交部档案中出现的《对日和约中关于领土部分问题与主张提纲草案》(无署名)。日方在展板说明中强调,“该资料使用了‘尖头诸屿’的名称,作为琉球,特别是八重山的一部分。同一文件还在‘琉球划界问题’一节中,以距离为由主张研究将尖阁诸岛包括在台湾之内。这是以迄今尖阁诸岛属于琉球(冲绳)的认识为前提的。因而与现在中国的主张不同,这是证明中国1950年当时并未认为尖阁诸岛自古以来属于台湾的证据。” 这完全是日本单方面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的虚假信息,必须彻底澄清,以正视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日和约中关于领土部分问题与主张提纲草案》中假设中国出席“旧金山和会”,在领土划分问题上可采取的立场提出研究两个方案:
第一方案是,根据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时为换取中方同意而提出把八重山和宫古群岛划归中国,因此应研究把这些岛屿划入台湾一并归还中国。第二方案是,根据清朝册封使张学礼等记载,琉球范围被界定为三十六岛(不含钓鱼岛),须研究将当时日本概况中记载的“尖阁诸岛”(指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赤尾屿连同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从该草案内容全文看,主要是建议中国政府在二战结束前日本领土概况的基础上,制定战后划分日本领土的草案,其中包括把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台湾一并归还中国。由此可见,草案起草人对钓鱼岛等岛屿不属于日本或古代琉球国有明确认识,并主张在战后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连同台湾一并划入中国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