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宴饮酒后猝死家属索赔141万 法院判决新郎及同饮者担责!去年7月,拓某受邀参加曹某的婚宴夜场,席间与他人共同饮用白酒。之后,众人又去吃烧烤,拓某再次饮用啤酒,回家后不幸猝死。事发后,拓某家属将婚宴主人曹某及一同饮酒的王某、石某诉至法院,索赔141万余元。此前,王某、石某已投保“安心酒保”保险。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根据各方过错程度,一审法院酌定曹某担责1%、石某担责5%、王某担责3%,判决曹某赔偿1.39万余元,保险公司承担石某和王某赔偿责任的保险责任、赔偿11万余元。
2024年7月6日晚,拓某、石某受邀参加曹某婚宴夜场。其间拓某、石某和其他人被安排在同一桌,一桌人相互提议喝白酒。夜场结束后,拓某与石某同行,拓某电话联系王某到万通小区附近吃烧烤,王某点了6瓶啤酒,拓某少量饮用啤酒后先行回家。次日,拓某在家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2023年8月24日,拓某职业健康检查表显示,其无心脏历史疾病及心脏基础病症。
王某向紫金某公司投保“安心酒保(个人责任保险)”,责任限额1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0万元,保险期限为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石某也向紫金某公司投保了同样的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万元,保险期限相同。
上述保险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多人聚餐过程中由于被保险人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且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承担保险责任。但因被保险人过失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除外。多人聚餐过程定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与聚餐,包含被保险人离开聚餐回家过程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