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看点]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04 23:38: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03
核心提示:10月24日,媒体报道了2019年至2020年间,57名储户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某银行营业厅购买假“业务员”推荐的理财产品后,损失千万元本金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10月24日,媒体报道了2019年至2020年间,57名储户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某银行营业厅购买假“业务员”推荐的理财产品后,损失千万元本金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11月3日下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林监管支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柳林县政府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结合既往案件侦查情况和受害者反映的新情况进行调查。

据报道,三名“业务员”在银行营业厅用储户的手机通过银行APP将钱转账给不同的商业公司,购买风险极高的理财产品。理财到期后,储户们发现本金和利息无法提取。据储户自行统计,损失的本金达1180万元,事发已经5年,至今仍未追回。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活动。2022年7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调查后认为,涉案的三人并非银行员工,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三人以银行名义开展活动,也没有证据证明举报人购买的保理产品与银行有关联。

法律专家表示,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取决于银行未尽审慎经营义务是否与储户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储户们可以“安全保障义务侵权”为由起诉银行,但他们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的局面。



 

  以上是“储户在银行大厅损失千万本金后续 联合调查组介入[看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