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阴市,两个小学生在街道边踢球时,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员绊倒。外卖员连人带车翻倒在地,医疗费高达1.4万元。然而,两个孩子的家长不愿意赔偿,只愿意出2000元,并辩称外卖员应该刹车。
9月8日,媒体报道了这起事件。事发地点位于江苏江阴市某街道旁,两个小男孩放学后相约踢球,地点选在商铺门口。孩子们踢球时没有家长看护,球滚落到非机动车道上,导致正在送外卖的林先生被绊倒。监控视频显示,林先生骑电动车的速度并不快,但因突然出现的球无法及时反应,摔倒后无法自行行动。路人帮忙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林先生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林先生在医院诊断为左小指指骨骨折,进行了内固定手术,医疗费用约为1.4万元。受伤后,他无法继续工作,收入减少,身体也受到很大影响。出院后,林先生希望由孩子家长承担损失。他认为,家长应尽监护责任,避免孩子在街道边踢球。但家长不愿赔偿,辩称孩子不是故意的,且林先生应该及时刹车。当地交警队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一个家长只愿赔偿2000元。
无奈之下,林先生诉诸法院,要求赔偿3.5万元。家长认为林先生也有过错,应承担一半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林先生并未违反交通规则,行驶速度缓慢,对突然出现的情况无预见能力,不应承担责任。最终判决两位孩子的家长赔偿林先生的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