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称在长深高速看到有人戴着恐怖面具故意惊吓过路车辆。据发布网友介绍,他不认识戴面具的人,对方摇下车窗注视车辆,怀疑是故意的。“我坐在后座拍的,我车里的女生吓了一跳。太膈应人了。”
知情人士解释说,副驾驶上戴面具的人并非故意摇下车窗吓唬路过的其他车辆。当时这个人车上的面具是为节日准备的,对方只是觉得好玩戴在头上,在拍视频之前也一直戴着。结果拍视频的这辆车来了,紧接着他就摇下车窗看看对方是不是在拍他,并非主观去吓唬别人。
尽管乘车人戴恐怖面具上高速公路并非故意吓唬他人,但这种行为本身仍然非常不妥,属于一种不文明乘车行为,必须叫停。即使主观上没有恶意,但在客观上确实造成了他人受到惊吓的后果,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妨碍其他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很可能造成不当驾驶操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说,乘车人戴着恐怖面具上高速,即便没有引起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客观上属于一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交警部门应当对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是必要的处罚处理。
现代社会中,个人行为应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不影响其他人权益为前提,不能只为了自己娱乐而无视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这是基本的公共文明素养。平心而论,戴恐怖面具属于小众群体的娱乐,大多数人还不太能够接受恐怖面具,不少人看到有人戴恐怖面具会产生不适感,特别是在公共场合看到有人戴恐怖面具会感到害怕,甚至可能觉得对方是正在或者准备实施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这样的社会环境决定了人们戴恐怖面具参加活动不能不区分场合,应当仅限于在人们普遍接受恐怖面具的特定场合,不宜出现在公共场合,这应当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我们呼吁广大驾驶员、乘车人安全驾车、文明乘车,不要身穿或戴着恐怖面具等可能引起他人恐慌的衣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