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名52岁女子立遗嘱,将10多万元留给她的4只宠物狗,此事引发广泛关注。这名女子离异后与儿子相依为命近20年,她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主要财产由儿子继承,并从存款中划出专项份额给家中的4只宠物犬,指定儿子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这些宠物的生活费用支出。儿子冯先生表示,这些小狗都是从外面捡回来的,他们视它们为家人,因此他理解并支持母亲的做法。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指出,宠物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独立主体身份,属于“物”,不能直接继承遗产。但自然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款项用于宠物的照护,由遗产管理人实施专款专用。如果遗产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其追责。
此前也有类似立遗嘱将资产留给宠物的案例。若想立遗嘱将部分遗产款用于宠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按照自身意愿和法律规定设立有效的书面遗嘱;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同时要有对遗产管理人进行监督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