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湖北武汉市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买鱼时,因要求不宰杀而遭到鱼贩拒绝,并被扔秤砣、殴打和抢手机。该男子是一名探店与测评博主,4月19日与助理孙先生在邓甲生鲜市场选中一家由一男一女两位鱼贩经营的店铺。鱼贩称售价为8元一斤,选好一条鱼后,计量秤显示33.4元。他付完款后要求带走活鱼,但鱼贩拒绝并要给他换一条。
视频显示,牛先生说“(鱼)不杀”,女鱼贩正准备宰杀称好的鱼,听到这句话后从鱼池里重新捞了一条鱼,说“给你换一条,你不杀要先说”。两名鱼贩坚持要换鱼,牛先生质疑计量秤有问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男鱼贩朝他扔秤砣,并走出店铺殴打他。牛先生随即报警。
视频还显示,牛先生蹲在地上,男鱼贩边击打他的头部边说“活得不耐烦了吧”。牛先生问“我不杀不行吗?”男鱼贩回答,“不行,你去随便哪家问一下,哪有买鱼不杀的。”
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19日12时许,牛某利、孙某柱到武汉市汉阳区龙江路邓甲生鲜市场二楼档口买鱼,与鱼贩董某发生争执。董某将秤砣扔向牛某利,砸到其脚踝。随后董某与姐姐董某云一起上前争抢牛某利的手机,过程中董某用拳头挥打牛某利,并将牛某利的手机夺下翻看。董某又将孙某柱手机夺下并丢进鱼缸水中,左手用牛某利的手机击打孙某柱的耳部。董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董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两百元。
据牛先生提供的病历显示,助理孙先生伤情为“头部损伤、耳部裂伤”,入院后进行了局麻耳部裂伤清创缝合术。牛先生伤情为“左季肋区、左踝软组织损伤”。
目前,牛先生与助理已出院,正在申请做伤情鉴定并与律师沟通,将会起诉摊贩要求赔偿医药费。汉阳区公安分局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控制了打人者。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公安转警后立即介入调查。市场开办方已对涉事商户进行关停15天处理,汉阳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