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客因卷入银行职员诈骗案,其账户被警方冻结了约2000万元。该直播平台正在法院申诉以解冻这笔资金,理由是尽管银行职员用诈骗赃款在平台上进行打赏,但平台获得的分成是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一项法律制度,当财产非法持有者将其转让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的受让人时,后者可以合法取得财产。这一制度旨在保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映客不是唯一一家试图利用善意取得规避损失的直播平台。另一家头部游戏直播平台也正以相同理由说服法官。公开案例显示,YY直播、虎牙直播、抖音、快手等主流直播平台都曾遭遇类似情况。
平台和主播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如何证明自己符合善意取得。此外,他们作为刑事案件中的案外人而非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可能缺位,导致法官未能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多位处理过此类案件的人士表示,平台若想了解案情或参与庭审,需与警方和法官沟通,但在沟通被拒绝的情况下,缺乏其他有效手段。
映客涉及的是光大银行职员席薇长达13年的诈骗案。自2009年至2022年,席薇利用客户经理身份,向31名被害人推荐虚构理财产品,骗取9448万余元。其中6000余万元用于在映客和抖音直播平台充值打赏。法院判定席薇犯诈骗罪成立,并指出她向直播平台充值及打赏不属于合理消费行为,应依法追缴并按比例发还被害人。鉴于直播平台和主播已对打赏金额分成,法院决定分别追缴两家平台和部分主播的资金。
李怀胜教授认为,直播平台和主播难以甄别用户打赏是否为赃款,不可能对每个打赏行为进行审查,否则会涉嫌过度搜集用户信息。他认为,除非用户明确告知打赏资金来自犯罪所得,否则可以认定为善意。平台需尽到的注意义务包括审核准入资质、完成信息备案、落实实名制规定、提醒非理性打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