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日常模仿歌手杨坤的博主发布视频称被杨坤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公开道歉。博主表示没想到明星也会起诉,并被网友质疑道德绑架。此前,杨坤曾在直播间怒斥模仿者,直呼“太恶心”。
3月10日,搞笑博主“四川芬达”表示收到杨坤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杨坤,被告为“四川芬达”账号运营的两人蒋某和李某。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删除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
截至发稿,“四川芬达(收徒弟招剪辑编剧)”账号粉丝数为36万。该账号简介显示:“明星杨坤老师把我们告了!不管结果怎么样都会给大家一个交代!”争议源于他们对杨坤的模仿视频,包括模仿造型穿搭、摆拍视频段子,在直播时还在背景板上P了类似综艺《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复刻了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和《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等,表情动作夸张获得了一定的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其言行已经超出一般程度的评价、讨论杨坤的范畴。
以下是博主自述的内容:
我们被明星杨坤老师告上了法庭,我们的天塌了。事情起因是我们作为搞笑段子手,也算是杨老师的粉丝。去年10月,我们做了几条视频,涉及几句杨老师的歌曲,内容以搞笑为主,但没有提及杨老师的名字。视频发布后受到很多网友喜欢,但不久就被强制下架,发布功能也被封禁7天。解封后我们继续拍摄了几条视频,这次更严重,封禁了30天。春节后准备继续创作时收到了法院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