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犯罪规模日益扩大,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系教授艾玎长期关注这一问题。
艾玎建议在刑法中增设“电信网络诈骗罪”,明确其构成要件,突出其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犯罪的特征,以区别于传统诈骗罪。她指出,现行刑法将电信网络诈骗归类为普通诈骗罪,未能完全反映其社会危害性和技术特征。
艾玎还建议细化量刑标准,提高处罚力度。她在调研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涉及多个环节,包括组织者、技术提供者、资金转移者等,但现行法律对技术提供者和帮助者的处罚力度较轻,难以有效切断犯罪链条。她认为应根据诈骗金额、犯罪手段、受害人数、社会影响等因素,制定更为细化的量刑标准。对于跨境诈骗、团伙作案以及针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诈骗行为,应进一步加大从重处罚力度,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加大财产追缴力度,敦促退赃退赔,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艾玎强调,必须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组织者、技术提供者、资金转移者等参与者的打击力度。对提供技术支持、资金转移等关键环节的参与者,也应设置与主犯相当的处罚标准,切断犯罪链条。同时,推动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的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新特点、新趋势,及时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