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近日查处了一起网约车司机违规收取“付费提速”费用的案件。涉事司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吊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此前,有群众举报称搭乘网约车时被司机以“付费提速”为由收取额外费用。接到举报后,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涉事司机刘某驾驶车牌照号为津 ADQ9* 的运营车辆,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乘客上车后,司机开始低速行驶。当乘客明确提出希望提高车速的要求后,司机并未履行方便乘客、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责任,而是以“加快车速为有偿服务”为由向乘客额外收取20元费用。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涉事司机承认了自己的违规行为。
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侵害了乘客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天津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刘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并吊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