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了《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国家延续实施的8大类家电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扩围家电品类补贴政策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数码产品补贴政策则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购买并开具发票的时间需在上述时间段内,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补贴资金采取限额管理、资格调控,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考虑到消费者就近消费的习惯,对周边省份相邻四川的乡镇个人消费者不作限制。
补贴品类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空调(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台式和笔记本)、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饮水机(茶吧机)、净饮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投影仪等家电产品。其中,热水器包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还包含民族地区使用的具有做饭功能的电暖桌。台式电脑含品牌主机或显示器,不含组装机。数码类产品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关于补贴标准,家电类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为销售价格的20%,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为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同样补贴15%。每位消费者每类家电可补贴1件,空调可补贴3件,每件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仍可享受补贴。数码类产品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5%,单价不超过6000元(含),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于零售价超过6000元但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也可给予补贴,销售主体不得要求额外费用或强行绑定购买其他产品。
每件产品单独开票,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市场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全省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消费者在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时,通过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补贴资金由销售主体先行垫付。
消费者可通过下载“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后,在四川“以旧换新”专区领取线下实体门店资格券。领取时间为每日8:00-23:00,资格券当日有效。若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