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并发布了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成林透露,截至2024年底,全国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4.1万余人,这一人数规模达到了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三倍以上。
李成林表示,自人民陪审员法实施近七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制度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为增强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各地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细化了选任程序,放宽了选任入口,实现了“选用分离”。通过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为补充的方式,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全面推开。这使得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加广泛且随机,性别比例更加均衡,年龄结构更加合理,职业分布也更为广泛,从而持续扩大了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
在审判活动中,各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实行三人合议庭和七人合议庭两种模式,将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纳入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自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一审案件1406万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04万余件、民事案件983万余件、行政案件117万余件,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案件3.5万余件。例如,在重庆姐弟坠亡案和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中,人民法院引入了4名人民陪审员和3名法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从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等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提升了裁判结果的社会公信力。
近年来,各地法院不断完善参审机制,着力解决部分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例如,在某实验动物养殖机构工作人员感染猴疱疹病毒工伤认定案中,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既融入社情民意,又发挥了专业特长;在九门口长城文物保护案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客观分析侵权行为对历史文化和公共利益的损害,增进了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
此外,各地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还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机制,为他们深度参审、安心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例如,浙江法院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一网通办”,四川法院创建了人民陪审员的“线上+线下”社区,江苏法院开展了“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评选活动。同时,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如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摄制专题纪录片,上海法院制作微剧短片,有效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