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日益数字化的背景下,执行法官不再局限于传统登报致歉的方式,而是深入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以“在场监督”的方式捍卫法律尊严。2月17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苏超进入某小学六年级家长微信群,见证了一名学生家长因网络暴力在虚拟空间里向班主任老师郑重道歉的过程。
龙某因与班主任老师在学生管理理念上存在分歧,自2023年5月起多次在班级群里冷嘲热讽,并指责班主任老师殴打其孩子,甚至使用污言秽语辱骂老师。有家长劝阻时,也遭到龙某诅咒和谩骂。班主任老师将其移出群聊后,龙某继续通过抖音账户发布诬陷内容19次,通过今日头条账户发布7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1次。班级55名家长中有50人联名要求龙某停止造谣。经公安机关调查,龙某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不属实,班主任老师没有殴打其儿子。教育行政机关调查也未发现班主任老师存在体罚学生的问题。
班主任老师因名誉权受到侵害,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某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并删除社交平台上的侮辱、诽谤内容,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和维权损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龙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并在涉案班级群、抖音账户、今日头条账户及微信朋友圈连续两天公开道歉,且需保留24小时以上。此外,还判令龙某赔偿原告维权费用5000元。龙某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月15日下午,龙某被强制传唤至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和释法说理下,龙某认识到网络发言自由但不能为所欲为。最终,龙某在班级家长群和朋友圈发布了深刻的道歉声明,并主动注销了其抖音和今日头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