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探索“年度分红”与“项目分成”双制联动,旨在进一步发挥国有林场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为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林业局联合发布了《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营收入分配激励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国率先推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薪酬政策,鼓励国有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进行联合经营。
根据该方案,允许国有林场通过参与集体林经营获得的收入用于分配激励,具体比例为净收益的40%至60%,采用“年度分红制”和“项目分成制”两种方式来确定分配激励总额。对于长期合作项目,可以选择“年度分红制”,即按自然年度对参与者进行奖励;而对于短期项目,则可采取“项目分成制”,及时给予相关工作人员激励。此外,此次改革确保了国有林场现有绩效工资制度不受影响,且在经营收益充足时,国有林场员工的年均绩效工资增幅最高可达7%,以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
得益于这项新政策的支持,包括璧山区东风林场在内的七个区县国有林场已经开始实施新一轮场村合作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例如,在武隆区,国有仙女山林场与新春村合作开发了4000亩林地,利用当地旅游资源优势,开展了林下中药材种植和景观林建设,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收益。而在城口县,通过激活800亩集体林资源,国有林场与专业合作社共同建立了两个中药材种植基地,分别种植连翘100余亩、天麻400余亩。
未来,重庆市计划继续遵循“分类指导、一场一策”的原则,指导试点地区和国有林场根据实际情况稳步开展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试点工作,力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