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案涉案金额逾31亿元,系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
2024年10月11日,媒体刊登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贪腐案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是最高检指导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提起的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
张晓津透露,“在该案的办理中,我们坚持在中央追逃和跨境办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强化统筹协调和对下指导,有效推动案件办理进程。”
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就案件整体认定思路以及区分财产属性分清违法与违纪财产、以确定数额提出申请没收意见等重点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并针对犯罪事实性质认定、程序适用、违法所得追缴等提出补查意见。
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还追加认定李传良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100万余元涉嫌滥用职权罪的事实,并依法提出没收申请。
“我们紧抓关联案件不放,不给腐败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张晓津说,近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李传良案关联犯罪37件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李传良,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黑龙江鸡西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他长期在鸡西市工作,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等,2012年1月任鸡西市副市长,2014年4月转任鹤岗市副市长,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