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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死刑 维持原判【看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21 23:46: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1月21日下午,四川省高院对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因为他的左侧眉毛有些特别,“是立起来的”。他的儿子小名川川,于1998年4月出生,2001年被人拐走

1月21日下午,四川省高院对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因为他的左侧眉毛有些特别,“是立起来的”。他的儿子小名川川,于1998年4月出生,2001年被人拐走。2023年6月,雷武泽终于找到了川川。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受到关注。

据此前报道,2024年5月初,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南充中院开庭。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4年6月,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在一审中,王浩文拒不认罪,不承认拐卖了川川等人。一审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2024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由四川省高院开庭审理。雷武泽透露,二审中,王浩文只承认拐卖了3人,拒不承认拐卖包括川川在内的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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