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重庆市民汪女士在沃尔玛回兴店购买了一箱标称重量为2.5公斤的整装车厘子,价格为131元。提货后,她感觉这箱水果比预期轻。为了确认,汪女士使用超市内的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发现净重只有2.2公斤,即使加上包装盒也未达到2.5公斤。
汪女士向超市工作人员寻求解释,对方表示进口商品采用标准包装,实际内容物可能存在差异,并认为这是正常现象。但汪女士不满意这种解释,认为自己应获得足量的商品,于是与超市协商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汪女士选择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投诉,希望得到公正处理。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表示,商家的做法是对消费者的欺诈,不能以“进口”和“标箱”为借口敷衍顾客。还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是在挑战消费者的底线,无论什么商品,分量不足都是不对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状况符合说明。本案中,汪女士购买的车厘子标称为2.5公斤,但实际上少于这个重量,显然不符合商品说明。若商家无法证明此误差是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波动,则可能被视为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