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乘坐火车出行的旅客逐渐增多。近日,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查处了多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案件。
12月26日,在从南宁东开往香港西九龙的G417次列车上,乘警在巡视车厢时发现一名旅客叶某的购票信息与本人不符。进一步盘查中,叶某显得非常紧张。原来,叶某是失信限制高消费人员,为了规避限消令,他使用朋友的身份证购票乘车。列车到达梧州南站后,乘警将叶某移交给梧州南站派出所。最终,叶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行政拘留五日。
类似事件也在南宁东站发生。不久前,民警在出站口例行检查时查获了一名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乘车的违法人员韦某。经查,韦某有犯罪前科且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他冒用了堂弟的身份证购票乘车。最终,韦某被南宁东站派出所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
据统计,2024年全年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共查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乘车的违法案件70余起,依法处罚70余人,其中30余人被行政拘留。
铁路警方提醒旅客,在购买车票时务必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铁路公安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