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山东公安机关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日益增多,群众对车驾管业务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全省公安车管部门以落实《车辆管理窗口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为载体,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努力提升服务质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助力汽车消费。在济南、青岛一汽、北汽等企业试点推行“机动车出厂前预查验”,群众购买预查验的国产小客车后,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再交验机动车。简化二手车转让出口手续,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办理二手车转让、注销业务时,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对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实现信息联网核查的,不再提交纸质凭证。
简化业务流程。在实行电子驾驶证基础上,推行机动车行驶证、注销证明电子化,方便车主在办理交管业务、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等场景时更加便捷。摩托车登记更加便捷,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此外,推行车检“一件事”改革,省公安厅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安检和环检“两检合一”改革,全面推进车检“交钥匙工程”,机动车检测时间缩减1/3。目前,这一措施已在德州等市试点成功,正在全省推广应用,预计明年底前全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