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沙河镇八里场村村民刘先生反映,八里场村党支部书记董某某因经济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被党纪处分3次、政务处分1次,但仍继续任职,引起部分村民不满。
12月17日,董某某和沙河镇纪委均确认了4次处分的真实性。刘先生介绍,董某某多年前在八里场村担任经委主任,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近几年,还有其他村民和前村干部举报过董某某,但未见后续处理结果。
今年11月中旬,刘先生等人到沙河镇政府询问关于此前举报董某某及处理的情况,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接待了他。期间,沙河镇纪委工作人员宣读了董某某2008年至2022年4次被处分的详情。据知情人士提供的视频显示,在沙河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了这些处分的具体情况。
2008年,董某某任村经委主任时,收取村民1.6万元社会抚养费,截留未上交且未开具正规收据,被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董某某组织党员冬训,给党员发放补贴4000多元,违反八项规定,这笔钱于2018年通过村账目报销。2018年,董某某经手村集体出售的玉米、白菜以及他人赞助村集体的环境整治费,共计1.4万元未入账,2019年6月该问题被区巡查组发现,2020年5月董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村干部将渠道承包费、村集体小麦、水稻出售款共计69248元用于账外开支,2021年董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村里清淤的泥土被违规销售,相关人员赔偿村里1万元,这笔钱没有入账。未经公开发包,又将村集体22亩土地承包给村干部,2022年董某某被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