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张某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群聊截图,引起了广泛关注。截图显示,这位负责人在晚上十点多发布了“全面取消调休”的消息,在未得到员工明确回复后,又在凌晨两点多连发数条责骂的消息。
涉事企业中科智牧(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承认这些信息是他本人所发,并表示他在晚上十点零五分发了信息,但十分钟内所有员工都已读不回,这让他非常生气。然而,这种生气恐怕从一开始就错了方向。通过梳理事件经过,可以发现这位负责人可能有三处涉嫌违法行为。首先,晚上十点多通常是下班时间,除非该企业存在严重的加班现象。如果是下班时间,员工是否有义务回复老板的消息?答案是否定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近年来,不少企业在司法实践中因强制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回复工作消息而败诉。因此,员工完全有权拒绝在下班时间回复工作群消息,而强制要求并辱骂员工则涉嫌违法。
其次,这位负责人发布的“全面取消调休”直接涉及员工的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享有休息权,企业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来保障这一权利。如果员工因家庭急事或生病需要请假调休,难道不能申请吗?若如此,是否侵犯了员工正当的休息权?
此外,这位负责人还威胁说,如果以后他发消息再得不到回复,就对相关员工按旷工处理。这显然私自定义了“旷工”。旷工是指员工未履行正常工作日所需的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席工作岗位的行为。仅仅因为员工未及时回复消息,不论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外,就按旷工处理,这可能又有变相克扣工资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