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10点,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根据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余华英自1993年至2003年间,与已故的龚某某及另案处理的王某某合作,在贵州、云南等地流动,挑选并拐卖儿童共17名,以谋取非法利益。因此,检察机关请求法院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了7个小时,判决结果将另定日期公布。当日下午5点左右,包括杨妞花在内的受害人家属离开了法庭。杨妞花透露,庭审内容涵盖了刑事与民事两个部分。刑事部分不仅回顾了原一审中确认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的证据,还着重调查了检方新发现的4起案件,涉及另外6名儿童的拐卖情况。
余华英承认了拐卖行为,但辩解自己并非主谋,声称是已故情夫龚某良施暴逼迫,以及丈夫王加文提议后她才参与,所得款项全交给了王加文,试图将责任转嫁给已故和在案的男性同伙。她在庭上的态度显得较为冷静,不是摆弄手指就是低头沉默,但在不利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上坚决否认,特别是关于虐待被拐儿童的指控,这让一些受害家庭成员情绪激动,甚至有动手的冲动。
早前报道指出,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余华英与龚某良在1993年至1996年间共拐卖了11名儿童至河北邯郸。重审时,检方新增查实的4起案件揭示了更多受害者,其中包括与龚某良合谋拐走的谌家兄弟和王家兄弟,以及与王加文合作在大理和丽江拐卖的两名儿童,使得被拐儿童总数上升到17名,这些儿童来自12个不同的家庭,部分家庭甚至失去了两个孩子,有的孩子还遭到中途遗弃。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余华英在庭上虽然承认了大部分指控,却也有所否认,并试图减轻自己的责任。而检方强调余华英的犯罪行为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影响重大,坚持建议判处死刑。至于民事赔偿方面,余华英表达了赔偿意愿,但却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