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即将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会,拍卖物品竟然是一瓶市场价6元的雪碧汽水,起拍价定为4.2元。值得注意的是,这瓶雪碧存放在法院执行局内,竞拍成功者必须亲自提取,法院并不提供邮寄服务。拍卖物品的归属人为自然人陈爱清与张冬娣。
据相关媒体报道,其中一位雪碧所有者同时也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两家公司分别涉及生物科技与海洋食品领域,注册资本累计超过千万人民币。然而,该名陈姓所有者透露,其企业目前已宣告破产,缺乏其他可执行财产。
法院拍卖通常涉及房产、车辆、土地等高价值资产,但偶尔也会出现诸如饮料、日用品等奇特拍品。大丰区法院过往的拍卖记录中就包括了过期玻璃水、体重秤、洗菜盆等低价日常用品,均成功售出。
另外,今年早些时候,遂昌县公安局尝试拍卖了一批罚没物资,如面霜、雪碧、一次性杯等,起始价1663元,却因无人竞价而流拍。随后的几次降价重拍中,这批物资最终以1020元成交。另一案例中,德江县人民法院曾计划以1元起拍一批散装避孕套,共计270只,吸引了众多关注,但该拍卖随后被取消。
这些非同寻常的拍卖案例,反映出司法拍卖中的多样性和偶发的趣味性,展示了法院处理执行财产时的灵活性与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