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房子成凶宅 房东赶走癌症租户 租户权益谁来保障? - 社会 - 国内资讯 - 亿席商务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社会 » 正文

担心房子成凶宅 房东赶走癌症租户 租户权益谁来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8 23:31: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亿席商务网  浏览次数:70
核心提示:王女士和丈夫为了便于治疗,8月在北京石景山区租了一套两居室,租期至11月。房东因房屋挂售,以优惠价格出租,条件是租户需配合看房,并将此约定写入租赁合同。入住后,中介多次带买家查看,直到八月底,房东张先生在一次看房时发现王女士患有晚期癌症

王女士和丈夫为了便于治疗,8月在北京石景山区租了一套两居室,租期至11月。房东因房屋挂售,以优惠价格出租,条件是租户需配合看房,并将此约定写入租赁合同。入住后,中介多次带买家查看,直到八月底,房东张先生在一次看房时发现王女士患有晚期癌症。

担心房子成凶宅 房东赶走癌症租户

张先生担忧王女士可能在屋内病逝,导致房屋被视为“凶宅”,影响其市场价值,提出希望他们搬离。他提议签订补充协议,要求租户如因自身原因使房屋成为“凶宅”,需赔偿房产贬值损失。王女士和丈夫拒绝签署,认为未违法违约,也不需主动透露病情。

担心房子成凶宅 房东赶走癌症租户 租户权益谁来保障?

沟通中,房东提出若租户能在十天内搬离,可不签补充协议。杨先生同意并在9月13日前搬离,请求房东在此期间勿再提及“凶宅”等敏感词汇,以免对妻子造成更多伤害。

然而,双方在违约金赔偿及看房配合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女士要求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房东则只愿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房东还称租户存在不配合看房的违约行为,最终于9月4日宣布单方面解约,给租户七天时间搬离。

律师意见指出,租户仅表示“有权拒绝看房”而未实际拒绝,并不构成违约。法律上未规定租户须告知健康状况,除非合同特殊约定,隐瞒病情并不导致合同解除。而“凶宅”影响虽为市场现象,但非法律概念,是否成为合同解除依据需视具体情况分析。房东若单方面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担心房子成凶宅 房东赶走癌症租户 租户权益谁来保障?”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亿席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企业其他资讯

 
网站首页 | xml | top资讯 | 粤ICP备11090451号